新華網北京3月8日(記者婁奕娟)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綠色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備受公眾關注。綠色發展,就是要發展環境友好型產業,降低能耗和物耗,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技術,使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相協調。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大的現狀,如何把握好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之間的平衡?
全國人大代表、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萬連步帶來了一份“綠色”建議。萬連步認為,應盡快完善我國磷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法律法規,重點從經濟角度驅動企業主動做到磷礦資源貧富兼采、合理梯級利用、共伴生資源綜合回收利用,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出口,使磷產品貿易在獲得較高經濟收益的同時,最大限度保護我國磷礦資源。
豐而不富 磷礦資源危機待解
這并非是萬連步首次呼吁合理開發使用磷礦資源。2014年,萬連步就提交過《關于合理開發使用我國有限的低重金屬鎘含量的磷礦資源的建議》。在該建議中,萬連步提到,高品位、低重金屬鎘含量的磷資源外流嚴重,一旦我國高品位磷礦資源不再能滿足國內磷肥生產的需求,屆時將我國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將受制于人。
高品位磷礦危機一直是萬連步的關注重點。萬連步表示,我國磷礦基礎儲量37億噸,資源儲量170億噸,儲量位居世界第二位。磷礦資源儲量雖大,但“豐而不富”,多為中低品位磷礦。據統計,我國磷礦資源平均品位僅17%,與俄羅斯、摩洛哥、美國以及一些非洲國家30%以上的磷礦品位相差甚遠。
“隨著磷礦資源的不斷開發利用,過度的消耗導致其儲量正在不斷減少,尤其是高品位磷礦危機凸顯,本世紀國土資源部已將磷礦列為不能滿足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20種礦產資源之一”,萬連步說,“磷礦資源綜合利用對于緩解我國磷資源壓力,推進兩型社會構建和循環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綠色發展 頂層設計亟需破題
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中國經濟綠色轉型的必由之路,然而在現實中受到了諸多因素的掣肘。萬連步表示,盡管我國在推動磷資源綜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磷資源綜合利用仍處于起步階段,尚存在政策保障欠缺、關鍵共性技術等亟待解決的困難與問題。
“磷資源綜合利用發展了多年,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形成適合區域性磷資源循環經濟發展需要的經濟機制和政策體系。”萬連步說,在產業政策的制定方面,多頭立法、多方共管,存在監管重復、交叉、缺失等問題。政策缺乏宏觀科學規劃,缺乏彼此間功能嵌合的內在聯系,難以形成全面系統的產業政策支撐體系。
頂層設計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我國目前政策取向更多地是依靠鼓勵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缺乏完善的法制管理體系和嚴格、硬性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
萬連步建議,完善我國磷資源綜合利用相關法律法規,重點從經濟角度驅動企業主動做到磷礦資源貧富兼采、合理梯級利用、共伴生資源綜合回收利用,控制磷礦石出口、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出口,使磷產品貿易在獲得較高經濟收益的同時,最大限度保護我國磷礦資源。
萬連步同時建議,明晰我國磷資源的管理和監督主體,避免出現多頭管理和條塊分割的狀態;建立合理的利益平衡機制,調動政府、研究單位、企業參與磷資源綜合利用的積極性,提高各主體的經濟效益。
政策激勵 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我國磷礦品位低,磷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不高,對技術創新提出了更大挑戰。萬連步建議,國家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企業積極開展新技術的有益探索,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步伐,突破影響和制約磷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不斷提高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針對磷肥及磷化工企業大量中低品位磷礦石、磷尾礦、磷石膏難以開發和合理利用的現狀,萬連步建議,政府主管部門加強財政稅收等扶持力度,如磷礦資源稅從量征稅轉變為從價(質)征稅,促進中低品位礦石的開發利用,遏制掠奪性開采,充分調動磷礦開采企業開采中低品位磷礦的積極性,提高磷礦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和綜合利用水平。
萬連步表示,磷石膏開發利用投資較大,后延產品附加值低,利潤微薄,加大了磷石膏資源化利用的難度。國家可制定鼓勵支持磷石膏綜合利用產品進入市場的政策措施,采取稅收等手段,對磷石膏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免征增值稅或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適量限制天然石膏開采規模,并對建筑業、房地產業使用工業副產石膏制品實行激勵措施,拉升市場對磷石膏產品的需求,提高磷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為了促進磷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萬連步還建議,在黔、滇、川、鄂等磷礦主產區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設立磷資源綜合利用“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示范基地,鼓勵在磷石膏、磷化工廢氣、廢水、廢渣處理方面有良好技術和處理能力的企業發展,發揮行業帶動作用,形成“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發展模式,帶動技術、裝備制造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來源:新華網 作者:婁奕娟 日期:2016年3月8日